价值工程
一、价值工程的基本原理和工作程序
(一)基本原理
1. 价值工程及其特点
价值工程(Value Engineering,VE)是以提高产品或作业价值为目的,通过有组织的创造性工作,寻求用最低的寿命周期成本,可靠地实现使用者所需功能的一种管理技术。价值工程中所述的“价值”,它不是对象的使用价值,也不是对象的交换价值,而是对象的比较价值,是作为评价事物有效程度的一种尺度提出来的。这种对比关系可用一个数学公式表示为:
式中:V--研究对象的价值;
F--研究对象的功能;
C--研究对象的成本,即寿命周期成本。
由此可见,价值工程涉及到价值、功能和寿命周期成本三个基本要素。价值工程具有以下特点:
(1)价值工程的目标是以最低的寿命周期成本,使产品具备它所必须具备的功能。
在一定范围内,产品的生产成本和使用成本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寿命周期成本为最小值Cmin时,所对应的功能水平是仅从成本方面考虑的最适宜功能水平。
(2)价值工程的核心是对产品进行功能分析。因此,价值工程分析产品,首先不是分析其结构,而是分析其功能。在分析功能的基础之上,再去研究结构、材质等问题。
(3)价值工程将产品价值、功能和成本作为一个整体同时来考虑。
(4)价值工程强调不断改革和创新。
(5)价值工程要求将功能定量化,即将功能转化为能够与成本直接相比的量化值。
(6)价值工程是以集体的智慧开展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管理活动。 [NextPage]
2. 提高产品价值的途径
(二)工作程序
价值工程的工作程序一般可分为准备、分析、创新、实施与评价四个阶段。其工作步骤实质上就是针对产品的功能和成本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见表2.4.1.
表2.4.1 价值工程的工作程序
工作阶段 | 工作步骤 | 对应问题 | |
一、准备阶段 | 对象选择 组成价值工程工作小组 制定工作计划 |
(1)价值工程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2)围绕价值工程对象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 |
二、分析阶段 | 收集整理资料 功能定义 功能整理 功能评价 |
(3)价值工程对象的功能是什么? (4)价值工程对象的成本是多少? (5)价值工程对象的价值是多少? |
|
三、创新阶段 | 方案创造 方案评价 提案编写 |
(6)有无其他方法可以实现同样功能? (7)新方案的成本是多少? (8)新方案能满足要求吗? | |
四、方案实施与评价阶段 | 方案审批 方案实施 成果评价 |
(9)如何保证新方案的实施? (10)价值工程活动的效果如何? |
二、价值工程方法
(一)对象的选择
对企业来讲,凡是为获取功能而发生费用的事物,都可以作为价值工程的研究对象。
1. 对象选择的一般原则
2. 对象选择的方法
价值工程对象选择的方法有多种,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因素分析法。又称经验分析法,是指根据价值工程对象选择应考虑的各种因素,凭借分析人员的经验集体研究确定选择对象的一种方法。
因素分析法是一种定性分析方法,依据分析人员经验做出选择,简便易行。特别是在被研究对象彼此相差比较大以及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比较适用。因素分析法的缺点是缺乏定量依据、准确性较差。
(2)ABC分析法。又称重点选择法或不均匀分布定律法。在价值工程中,这种方法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将一个产品的各种部件(或企业各种产品)按成本的大小由高到低排列起来,然后绘成费用累积分配图(如图2.4.2所示)。然后将占总成本70%-80%而占零部件总数10%-20%的零部件划分为A类部件;将占总成本5%-10%而占零部件总数60%-80%的零部件划分为C类;其余为B类。其中A类零部件是价值工程的主要研究对象。
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由于成本分配不合理,造成成本比重不大但用户认为功能重要的对象可能被漏选或排序推后。ABC分析法的这一缺点可以通过经验分析法、强制确定法等方法补充修正。
(3)强制确定法。是以功能重要程度作为选择价值工程对象的一种分析方法。具体做法是:先求出分析对象的成本系数、功能系数,然后得出价值系数,以揭示出分析对象的功能与成本之间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价值低的则被选为价值工程的研究对象。这种方法在功能评价和方案评价中也有应用。
(4)百分比分析法。这是一种通过分析某种费用或资源对企业的某个技术经济指标的影响程度的大小(百分比),来选择价值工程对象的方法。
(5)价值指数法。这是通过比较各个对象(或零部件)之间的功能水平位次和成本位次,寻找价值较低对象(零部件),并将其作为价值工程研究对象的一种方法。
(二)功能的系统分析
功能分析是价值工程活动的核心和基本内容。功能分析包括功能定义、功能整理和功能计量等内容。通过功能分析,回答对象“是干什么用的”提问,从而准确地掌握用户的功能要求。
1. 功能分类
根据功能的不同特性,可将功能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1)按功能的重要程度分类。产品的功能一般可分为基本功能和辅助功能两类。
(2)按功能的性质分类。产品的功能可分为使用功能和美学功能。使用功能是从功能的内涵反映其使用属性,是一种动态功能。美学功能是从产品的外观反映功能的艺术属性,是一种静态的外观功能。
(3)按用户的需求分类。功能可分为必要功能和不必要功能。必要功能是指用户所要求的功能以及与实现用户所需求功能有关的功能,使用功能、美学功能、基本功能、辅助功能等均为必要功能;不必要功能是不符合用户要求的功能,又包括三类:一是多余功能,二是重复功能,三是过剩功能。
(4)按功能的量化标准分类。产品的功能可分为过剩功能与不足功能。
总之,用户购买一项产品,其目的不是为了获得产品本身,而是通过购买该项产品来获得其所需要的功能。因此,价值工程中的功能,一般是指必要功能。
2. 功能定义
功能定义就是以简洁的语言对产品的功能加以描述。 [NextPage]
3. 功能整理
(1)功能整理的目的。功能整理是用系统的观点将已经定义了的功能加以系统化,找出各局部功能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并用图表形式表达,以明确产品的功能系统,从而为功能评价和方案构思提供依据。通过功能整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明确功能范围。
②检查功能之间的准确程度。
③明确功能之间上下位关系和并列关系。即功能之间的目的和手段关系。
(2)功能整理的一般程序。功能整理的主要任务就是建立功能系统图。因此,功能整理的过程也就是绘制功能系统图的过程,其工作程序如下:
①编制功能卡片。
②选出最基本的功能。
③明确各功能之间的关系。逐个研究功能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找出功能之间的上下位关系。
④对功能定义作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取消。
⑤按上下位关系,将经过调整、修改和补充的功能,排列成功能系统图。
在图2.4.4中,从整体功能F开始,由左向右逐级展开,在位于不同级的相邻两个功能之间,左边的功能(上级)是右边功能(下级)的目标,而右边的功能(下级)是左边功能(上级)的手段。
4. 功能计量
(三)功能评价
通过功能分析与整理明确必要功能后,价值工程的下一步工作就是功能评价。功能评价,即评定功能的价值,是指找出实现功能的最低费用作为功能的目标成本(又称功能评价值),以功能目标成本为基准,通过与功能现实成本的比较,求出两者的比值(功能价值)和两者的差异值(改善期望值),然后选择功能价值低、改善期望值大的功能作为价值工程活动的重点对象。
功能评价的程序如图2.4.5所示。
1. 功能现实成本C的计算
(1)功能现实成本的计算。功能现实成本的计算与一般的传统成本核算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之处。两者相同点是指它们在成本费用的构成项目上是完全相同的,而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功能现实成本的计算是以对象的功能为单位,而传统的成本核算是以产品或零部件为单位。
表2.4.2 功能现实成本计算表
零 部 件 | 功 能 区 或 功 能 领 域 | |||||||
序 号 | 名 称 | 成 本(元) | F1 | F2 | F3 | F4 | F5 | F6 |
1 | 甲 | 300 | 100 | 100 | 100 | |||
2 | 乙 | 500 | 50 | 150 | 200 | 100 | ||
3 | 丙 | 60 | 40 | 20 | ||||
4 | 丁 | 140 | 50 | 40 | ||||
C | C1 | C2 | C3 | C4 | C5 | C6 | ||
合 计 | 1000 | 150 | 90 | 250 | 240 | 50 | 220 |
(2)成本指数的计算。成本指数是指评价对象的现实成本在全部成本中所占的比率。其计算式如下:
2. 功能评价值F的计算
对象的功能评价值F(目标成本),是指可靠地实现用户要求功能的最低成本。
功能重要性系数评价法是一种根据功能重要性系数确定功能评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是把功能划分为几个功能区(即子系统),并根据各功能区的重要程度和复杂程度,确定各个功能区在总功能中所占的比重,即功能重要性系数。然后将产品的目标成本按功能重要性系数分配给个功能区作为该功能区的目标成本,即功能评价值。
(1)确定功能重要性系数。功能重要性系数又称功能评价系数或功能指数,是指评价对象(如零部件等)的功能在整体功能中所占的比率。确定功能重要性系数的关键是对功能进行打分,常用的打分方法有强制打分法(0-1评分法或0-4评分法)、多比例评分法、逻辑评分法、环比评分法等。 [NextPage]
1)环比评分法。又称DARE法。这是一种通过确定各因素的重要性系数来评价和选择创新方案的方法。具体做法如下:
①根据功能系统图(参见图2.4.6)决定评价功能的级别,确定功能区F1、F2、F3、F4.
②对上下相邻两项功能的重要性进行对比打分,所打的分作为暂定重要性系数。
③对暂定重要性系数进行修正。
④计算各功能区的重要性系数。
表2.4.3 功能重要性系数计算表
功能区 | 功能重要性评价 | ||
暂定重要性系数 | 修正重要性系数 | 功能重要性系数 | |
(1) | (2) | (3) | (4) |
F1 | 1.5 | 9.0 | 0.47 |
F2 | 2.0 | 6.0 | 0.32 |
F3 | 3.0 | 3.0 | 0.16 |
F4 | 1.0 | 0.05 | |
合 计 | 19.0 | 1.00 |
环比评分法适用于各个评价对象之间有明显的可比关系,能直接对比,并能准确地评定功能重要程度比值的情况。
2)强制评分法。又称FD法,包括0-1评分法和0-4评分法两种方法。它是采用一定的评分规则,采用强制对比打分来评定评价对象的功能重要性。
①0-1评分法。
零部件 | A | B | C | D | E | 功能总分 | 修正得分 | 功能重要性系数 |
A B C D E |
× 0 0 1 0 |
1 × 0 1 0 |
1 1 × 1 0 |
0 0 0 × 0 |
1 1 1 1 × |
3 2 1 4 0 |
4 3 2 5 1 |
0.267 0.200 0.133 0.333 0.067 |
合计 | 10 | 15 | 1.00 |
②0-4评分法。0-1评分法中的重要程度差别仅为1分,不能拉开档次。为弥补这一不足,将分档扩大为4级,其打分矩阵仍同0-1评分法。档次划分如下:
F1比F2重要得多: F1得4分,F2得0分;
F1比F2重要: F1得3分,F2得1分;
F1与F2同等重要: F1得2分,F2得2分;
F1不如F2重要: F1得1分,F2得3分;
F1远不如F2重要: F1得0分,F2得4分。
强制确定法适用于被评价对象在功能重要程度上的差异不太大,并且评价对象子功能数目不太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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