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某产品各零部件功能重要程度采用0-4评分法评分的结果见下表:
在不修正各功能累计得分的前提下,零部件Ⅳ的功能重要性系数为( )
A.0.15
B.0.20
C.0.23
D.0.28
[答案]A
[思路]先利用对角线规则将表中相应的数据填上。
零部件Ⅳ的得分=0+1+2+3=6,用0-4法打分,五个零部件,不修正的情况下,总得分应该是40分,因此,零部件Ⅳ的功能重要性系数=6/40=0.15.
(2)确定功能评价值F.功能评价值的确定分以下两种情况:
1)新产品设计。一般在产品设计之前,根据市场供需情况、价格、企业利润与成本水平,已初步设计了目标成本。因此,在功能重要性系数确定之后,就可将新产品设定的目标成本(如为800元)按已有的功能重要性系数加以分配计算,求得各个功能区的功能评价值,并将此功能评价值作为功能的目标成本,如表2.4.5所示。
表2.4.5 新产品功能评价计算表
功能区 (1) |
功能重要性系数 (2) |
功能评价值(F) (3)=(2)×800 |
F1 | 0.47 | 376 |
F2 | 0.32 | 256 |
F3 | 0.16 | 128 |
F4 | 0.05 | 40 |
合计 | 1.00 | 800 |
2)既有产品的改进设计。
表2.4.6 既有产品功能评价值计算表
功能区 | 功能现实成本C(元) | 功 能 重要性 系 数 |
根据产品现实成本和功能重要性系数重新分配的功能区成本 | 功能评价值F (或目标成本) |
成本降低幅度 △C=(C-F) |
(1) | (2) | (3)=(2)×500元 | (4) | (5) | |
F1 | 130 | 0.47 | 235 | 130 | — |
F2 | 200 | 0.32 | 160 | 160 | 40 |
F3 | 80 | 0.16 | 80 | 80 | — |
F4 | 90 | 0.05 | 25 | 25 | 65 |
合计 | 500 | 1.00 | 500 | 395 | 105 |
3. 功能价值V的计算及分析
(1)功能成本法。又称绝对值法。
一般可采用表2.4.7进行定量分析。
表2.4.7 功能评价值与价值系数计算表
项目 序号 |
子项目 | 功能重要性系数 ① |
功能评价值 ②=目标成本×① |
现实成本 ③ |
价值系数 ④=②/③ |
改善幅度 ⑤=③-② |
1 2 3 … |
A B C … |
|||||
合 计 |
[例]某产品目标成本为800万元,该产品分为四个功能区,各功能区重要性系数和功能现实成本如下:
功能区 | 功能重要性系数 | 功能现实成本(万元) |
F1 | 0.35 | 302 |
F2 | 0.24 | 230 |
F3 | 0.22 | 210 |
F4 | 0.19 | 178 |
则该产品功能的改进顺序应为( )。
A.F1-F2-F3-F4
B.F2-F1-F4-F3
C.F1-F4-F3-F2
D.F2-F3-F4-F1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功能的价值系数计算结果有以下三种情况:
1)V=1.即功能评价值等于功能现实成本。一般无需改进。
2)V<1.即功能现实成本大于功能评价值。表明评价对象的现实成本偏高,而功能要求不高。这时,一种可能是由于存在着过剩的功能,另一种可能是功能虽无过剩,但实现功能的条件或方法不佳,以致使实现功能的成本大于功能的实际需要。这两种情况都应列入功能改进的范围,并且以剔除过剩功能及降低现实成本为改进方向,使成本与功能比例趋于合理。
3)V>1.即功能现实成本低于功能评价值,表明该部件功能比较重要,但分配的成本较少。此时,应进行具体分析,功能与成本的分配可能已较理想,或者有不必要的功能,或者应该提高成本。
(2)功能指数法。又称相对值法。
表2.4.8 价值指数计算表
零部件名称 | 功能指数① | 现实成本(元)② | 成本指数③ | 价值指数④=①/③ |
A B C … |
||||
合 计 | 1.00 | 1.00 |
价值指数的计算结果有以下三种情况:
1)VI=1。此时评价对象的功能比重与成本比重大致平衡,合理匹配,可以认为功能的现实成本是比较合理的。
2)VI<1。此时评价对象的成本比重大于其功能比重,表明相对于系统内的其他对象而言,目前所占的成本偏高,从而会导致该对象的功能过剩。应将评价对象列为改进对象,改善方向主要是降低成本。
3)VI>l。此时评价对象的成本比重小于其功能比重。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可能有三种:第一,由于现实成本偏低,不能满足评价对象实现其应具有的功能要求,致使对象功能偏低,这种情况应列为改进对象,改善方向是增加成本;第二,对象目前具有的功能已经超过其应该具有的水平,也即存在过剩功能,这种情况也应列为改进对象,改善方向是降低功能水平;第三,对象在技术、经济等方面具有某些特征,在客观上存在着功能很重要而需要消耗的成本却很少的情况,这种情况一般不列为改进对象。
4. 确定VE对象的改进范围
确定对象改进范围的原则如下:
(1)F/C值低的功能区域。
(2)C-F值大的功能区域。成本改善期望值的表达式为:
△C=C-F (2.4.7)
式中:△C--为成本改善期望值,即成本降低幅度。
当△C大于零时,△C大者为优先改进对象。
(四)方案创造及评价
1. 方案创造
方案创造可以采取各种方法,比较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头脑风暴法(Brain Storming,BS)。头脑风暴法是指自由奔放地思考问题。具体地说,就是由对改进对象有较深了解的人员组成的小集体在非常融洽和不受任何限制的气氛中进行讨论、座谈,打破常规、积极思考、互相启发、集思广益,提出创新方案。这种方法可使获得的方案新颖、全面、富于创造性,并可以防止片面和遗漏。
(2)歌顿(Gorden)法。这个方法也是在会议上提方案,但究竟研究什么问题,目的是什么,只有会议的主持人知道,以免其他人受约束。
这种方法的指导思想是把要研究的问题适当抽象,以利于开拓思路。在研究到新方案时,会议主持人开始并不全部摊开要解决的问题,而是只对大家作一番抽象笼统的介绍,要求大家提出各种设想,以激发出有价值的创新方案。
(3)专家意见法。这种方法又称德尔菲(Delphi)法,是由组织者将研究对象的问题和要求,函寄给若干有关专家,使他们在互不商量的情况下提出各种建议和设想,专家返回设想意见,经整理分析后,归纳出若干较合理的方案和建议,再函寄给有关专家征求意见,再回收整理,如此经过几次反复后专家意见趋向一致,从而最后确定出新的功能实现方案。这种方法的特点是专家们彼此不见面,研究问题时间充裕,可以无顾虑、不受约束地从各种角度提出意见和方案。缺点是花费时间较长,缺乏面对面的交谈和商议。
(4)专家检查法。
2. 方案评价
(3)方案综合评价方法。用于方案综合评价的方法有很多,常用的定性方法有德尔菲(Delphi)法、优缺点列举法等;常用的定量方法有直接评分法、加权评分法、比较价值评分法、环比评分法、强制评分法、几何平均值评分法等。下面简要介绍几种方法。
1)优缺点列举法。
2)直接评分法
3)加权评分法。又称矩阵评分法。加权评分法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①确定评价项目及其权重系数;
②根据各方案对各评价项目的满足程度进行评分;
③计算各方案的评分权数和;
④计算各方案的价值系数,以较大的为优。
(五)方案实施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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