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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经济师辅导:民法概述
发布时间:2011/10/27 19:00:41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概念
  1.民法
  初级经济师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我国,已颁布的重要的民事法律规范主要有《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着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婚姻法》和《继承法》等。
  2.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即民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等。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公平原则;
  4.合法原则;
  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是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有(  )。
  A.平等、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公平原则
  D.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E.合理性原则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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