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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报检员综合辅导:出入境报检
发布时间:2011/10/27 20:11:5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报检范围
  一、报检的范围:(包括5个方面)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参见教材P29)。
  2、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
  3、有关国际条约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的;
  4、对外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交接、结算的;
  5、申请签发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等原产地证明书的。
  入境报检
  二、入境报检
  (一)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申请报检——受理报检——办理通关——实施检验检疫——放行
  1、法定检验检疫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首先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
  2、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转施检部门签署意见,计收费;
  3、对来自疫区的、可能传播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的入境货物交通工具或运输包装实施必要的检疫、消毒、卫生除害处理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入境废物、活动物等除外)供报检人办理海关的通关手续;
  4、货物通关后,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需在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联系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
  5、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入境货物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放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货物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需要索赔的签发检验检疫证书。
  (二)、入境报检的分类:
  有三种方式:1、进境一般报检; 2、进境“流向报检”; 3、进境“异地施检报检”
  1、进境一般报检
  进境一般报检是指:法定检验检疫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持有关单证向卸货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取得《入境货物通关单》并对货物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
  进境一般报检,《入境货物通关单》的签发和对货物的检验检疫都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完成。
  2、进境“流向报检”
  进境流向报检亦称口岸清关转异地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指法定入境检验检疫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持有关证单在卸货口岸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获取《入境货物通关单》并通关后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必要的检疫处理,货物调往目的地后再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监管。
  “流向报检”与“一般报检”的区别就在于,申请进境流向报检货物的通关地与目的地属于不同辖区。
  3、进境“异地施检报检”
  异地施检报检是指已在口岸完成进境流向报检,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该批进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
  因“进境流向报检”只在口岸对装运货物的运输工具和外包装进行了必要的检疫处理,并未对整批货物进行检验检疫,所以只有当实施检验检疫的机构对货物实施了具体的检验、检疫后,货主才能获得相应的准许进口货物销售使用的合法凭证,也就是《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这样也就完成了进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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