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财会金融 >> 财会金融 >> 正文
统计师考试常见统计问题答疑(3)
发布时间:2011/11/1 17:06:48 来源:www.xue.net 编辑:城市总裁吧
  3、目前国家对GDP数据的核算和发布有哪些具体规定?
  2003年11月,国家统计局下发了国统字[2003]70号文,提出了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办法,对年度和季度GDP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年度GDP核算,按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进行:
  初步核算数:在当年12个月进度统计资料的基础上计算,于次年1月20日左右发布,并在2月和5月出的《统计公报》、《中国统计摘要》上使用;
  初步核实数:在统计年报资料的基础上计算,于次年9月在《中国统计年鉴》上发布;
  最终核实数:在统计年报、部门会计、财政决算资料的基础上计算,于隔年5月和9月在《中国统计摘要》、《中国统计年鉴》及其他出版物上发布。
  (2)季度GDP核算,按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进行:
  初步核算数:在主要进度统计资料的基础上计算,于季后15日公布计算结果;
  初步核实数:在所获取的更加全面的资料基础上计算,于季后45日公布调整结果;
  最终核实数:根据年度GDP最终核实数对全年各季度GDP初步核实数进行调整,形成各季度GDP,并对外公布。
  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过程中,都要对上一步骤公布的数字进行修订,既要修订GDP总量,也要相应修订增长速度。
  目前我市年度、季度GDP核算数据的发布严格按照省统计部门的规定执行。一般来说,季度GDP按初步预计数和省局评估数两个步骤发布,年度GDP按初步预计数、省局评估数、年报核实数三个步骤发布。季度GDP初步预计数一般在4、7、10月份《常州统计信息》(上册)中发布,省局评估数一般通过分析、信息的形式发布;年度GDP省局评估数一般在“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下年度的《统计手册》上发布,年报核实数则在下年度的《常州统计年鉴》上发布。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