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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会计实务辅导:收入知识点讲解(2)
发布时间:2011/11/14 16:51:08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第一节 销售商品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判断一项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给买方,需视情况不同而定。大多数情况下,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伴随着所有权凭证的转移或实物的交付而转移。
  P.S.特殊情况:
  ①企业销售的商品在质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又未根据正常的保证条款予以弥补,因而仍负有责任,此时不能确认收入;
  ②在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方式下,委托方的收入实现取决于受托方是否完成了商品销售。只有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方可认定收入;
  ③企业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或检验工作,而且此项安装或检验工作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时应在安检完毕后方可确认收入;
  ④销售合同中规定了由于特定原因买方有权退货的条款,而企业又不能确定退货的可能性时应在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企业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后,如仍然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或仍然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则此项销售不能成立,不能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如企业对售出的商品保留了与所有权无关的管理权,则不受本条件的限制。
  (三)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估计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入。
  (四)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如果不能可靠地计量,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NextPage]  二、一般销售商品业务收入的处理
  (1)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教材例题】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6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2 000元;商品已经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该批商品的成本为420 000元。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正确答案
  借:应收账款 702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20 000
   贷:库存商品 42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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