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视同销售行为―――涉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交纳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借:在建工程(或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股利、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照计税价格计算)
教材例题3-36:
N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自行建造职工俱乐部,该批产品的成本为200000元,计税价格为3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则会计分录是:
借:在建工程 251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51000( 300000×17%)
(5)出口退税
企业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6)交纳增值税
企业交纳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纳的增值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教材例题38:
某企业本月发生销项税合计84770元,进项税转出24578元,进项税额为20440元,已交增值税60000元,则本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余额为( )
A 贷方余额28908元 B 借方余额28908元
C 贷方余额20257元 D 借方余额20257
答案:A
解析:84770+24587-20440-60000=28908(贷方余额) [NextPage]
3.小规模纳税企业的会计处理
(1)小规模纳税企业需要按照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增值税,不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其购进货物和接受应税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和劳务的成本。
借:原材料(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库存商品等)
贷:银行存款等
(2)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小规模纳税企业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注意:企业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比照小规模纳税企业进行处理,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
教材例题39;40;41
(1)甲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材料一批,取得的专用发票注明货款是20000元,增值税34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该企业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
(2)甲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产品一批,所开具的普通发票中注明货款(含税)21200元,增值税征收率6%,款项已存入银行
(3)甲企业月末以银行存款上缴增值税1200元
编制甲企业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解答:
(1)购入材料
借:原材料 23400
贷:银行存款 23400
(2)销售产品,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1200÷(1+6%)=20000元
借:银行存款 21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200( 20000×6%)
(3)实际上交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200
贷:银行存款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