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十四】增值税与消费税会计处理有何区别。
学习关键点:增值税和消费税都是流转税,增值税是需要在各个流转环节都要征收的一种税,而消费税仅仅在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其他环节均不需要再缴纳。所以在委托加工环节缴纳了消费税则在以后的环节就不再缴纳了。
【提示1】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因此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是不能计入到产品成本。
【提示2】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不用再缴纳消费税,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相关链接】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抵减的有: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1)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2)购进货物不包括购进的固定资产。
(3)该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不包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