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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会税法辅导:承包、劳务应纳税额的计算
发布时间:2011/11/19 18:24:15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十三章 个人所得税法
  知识点十二、承包、劳务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每月2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20000—50000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的部分  40  7000
  5、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
  (1)、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或=[(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当级换算系数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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