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财会金融 >> 注册会计师 >> 正文
2015年注会税法辅导:境外的纳税额的扣除
发布时间:2011/11/19 18:29:11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十三章 个人所得税法
  知识点二十一、境外的纳税额的扣除
  为了避免重复征税,所以居民纳税人的境外所得,在向我国政府纳税时,允许将境外已纳税款扣除,但本年扣除的最高限不能超过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扣除限额。掌握这些政策时注意几点:
  1、扣除限额如何计算。既要分国,又要分项。同一国家、地区内不同项目应纳税额之和为这个国家(地区)的扣除限额。
  2、纳税人境外已纳税额指按所得来源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应缴实缴税额。
  3、如何使用扣除限额在境内补税。
  境外实际已缴数<扣除限额时,在中国补缴差额部分税款;
  境外实际已缴数>扣除限额时,在中国本年无需补交税款。超出部分可在以后5年中,该国家(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