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减值
(一)资产减值的定义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二)资产减值的特征: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如果某一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该资产就没有发生减值,不需要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如果某一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该资产就发生减值,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章所讨论资产减值主要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等。
二、资产组
资产组----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资产组特征:
该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并且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
认定资产组----企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还应当考虑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如果企业不能确定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则应当认定资产组。
在下述情况下,企业不能确定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1)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并不接近;
(2)资产的持续使用不会产生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所产生现金流入的现金流入。
如果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在活跃市场,即使部分或者所有这些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均供内部使用,也应当在满足资产组定义的情况下,将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认定为资产组。这是因为该资产组能够通过持续使用产生现金流入.且其持续使用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如果该资产组的现金流入受内部转移价格的影响,则应当按照企业管理层在公平交易中对未来价格的最佳估计数来确定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
资产组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三、资产减值的认定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