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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执业中药师辅导:药性理论(一)四气和五昧
发布时间:2011/11/22 19:09:28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四气和五昧
  要点:
  1、结合有代表性的药物认识四气五味的确定
  药物治病的基本作用主要是消除病因,扶正祛邪,恢复脏腑的正常生理功能,纠正阴阳气血偏盛偏衰的病理现象,使机体在最大程度上恢复到正常状态,达到治愈疾病,恢复健康的目的。药物之所以能够针对病情,发挥上述基本作用,是由于各种药物本身所各自具有的若干个特性和作用,前人将之称为药物的偏性,以用来纠正疾病的阴阳偏盛偏衰的病理现象。后人把药物与疗效有关的性质和性能统称为药性,它是药物性质与功能的高度概括。它包括药物发挥疗效的物质基础和治疗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作用。药性的基本内容包括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有毒无毒、禁忌等。
  药性理论是我国历代医药学家在长期临床实践中,以阴阳,脏腑、经络学说为基础。根据药物的各种性质以及所表现出来的治疗作用,总结出来的用药规律。
  第一节 四    气
  早在《神农本草经》序录中就有:“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的记载。每味药物都有气与味,但不同的药物,大多四气五味是不一样的,因而也就具有不同的治疗作用。历代本草在论述药物的功用时,首先标明其“气”和“味”,由此可见气与味是药物性能的重要标志之一,四气五味是药性理论的核心。它对认识各种药物的共性和个性以及临床用药都有很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四气,就是寒热温凉四种不同的药性,又称四性:它反映了药物对人体阴阳盛衰、寒热变化的主要作用倾向。为药性理论重要组成部分,是说明药物作用的主要理论依据之一。四气之中寓有阴阳含义,寒凉属阴,温热属阳。寒凉与温热是相对立的两种药性,而寒凉之间与温热之间则仅是程度上的不同,即“凉次于寒”、  “温次于热”。有些本草文献对药物的四性还用“大热”、“大寒”、“微温”、“微寒”加以描述,例如附子“大热”、石膏“大寒”、防风“微温”、菊花“微寒”,这是对中药四气程度不同的进一步区分。但从四性的本质而言,只有寒热两性的区分。此外,  四性以外还有一类平性药,它是指寒热界限不很明显、药性平和、作用较缓和的一类药,如党参、山药、甘草等。
  药性的寒热温凉是由药物作用于人体所产生的不同反应和所获得的不同疗效总结出来的,它与所治疗疾病的性质是相对而言的。如病人表观为高热烦渴、面红目赤、咽喉肿痛、舌质红、脉洪数,这属于阳证、热证,用石膏、知母、栀子等药物治疗后,上述症状得以减轻或消除,说明它们的药性是寒凉的;反之,如病人表现为四肢厥冷、面色苍白、脘腹冷痛、脉微欲绝,这属于阴证、寒证,用附子、肉桂、干姜等药物治疗后,上述症状得以减轻或消除,说明它们的药
  性是温热的。
  一般而言,药性寒凉的药分别具有清热泻火、清热凉血、清热解毒、滋阴清热、清热除蒸、泻热通便、清热利尿、清热化痰、清心开窍、凉肝息风等作用;而药性温热的药则分别具有温里散寒、温中健脾、温中止呕、补火助阳、温阳利水、温经通络、引火归原、回阳救逆等作用。
  “寒者热之,热者寒之”,“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是应用药物的四气理论用以指导临床用药的基本原则。一般而言,温热药多用治阴寒证,例如:胃寒呕吐、中寒腹痛、寒疝疼痛、阳痿不举、宫寒不孕、阴寒水肿、风寒痹证、血寒经闭、亡阳虚脱等一系列阴寒证;而寒凉药则主要用于阳热证,例如:高热烦渴、高热神昏、温毒发斑、血热出血、火毒疮疡、热结便秘、热淋涩痛、黄疸水肿、痰热喘咳、热极生风等一系列阳热证。这种临床用药的基本原则是临床时必须遵循的,如果寒证用寒凉药,阳热证用温热药,必然导致病情进一步恶化,甚至引起死亡。
  由于温与热、凉与寒之间存在程度上的差异,在用药时也要引起注意。例如应该用热药而温药、应该用寒药而用凉药,由于病重药轻,就难于达到治愈疾病的目的;如果应该用温药而用热药,由于病轻药重,则反伤其阴;应该用凉药而用寒药,同样的理由,则反伤其阳。至于表寒里热、上热下寒、表热里寒等寒热错杂的复杂病证,则当寒、热药并用,使寒热并除。
  2、五味的作用
  五味,是指药物有辛、甘、酸、苦、咸五种不同的味道。  因而具有不同的治疗作用。有些还具有淡味或涩味,因而实际上不止五种味道。但是,五味是最基本的五种滋味,所以仍然称为五味。 [NextPage]
  五味的产生,首先是通过口尝,即用人的感觉器官辨别出来的,它是药物真实味道的反映。然而和四气一样,五味更重要的则是通过长期的临床实践观察,不同味道的药物作用于人体,产生了不同的反应,和获得不同的治疗效果。从而总结归纳出五味的理论。也就是说,五味不仅仅是药物味道的真实支映.更重要的是对药物作用的高度概括。自从五味作为归纳药物作用的理论出现后,五味的“味”也就超出了味觉的范畴,而是建立在药物功效的基础之上了。
  五味的具体含义,所代表药物的作用及主治病证主要有如下一些:
  辛:“能散、能行”,即具有发散,行气活血的作用。一般来说,行气药、活血化瘀药、解表药、芳香化湿药、芳香开窍药等多具有辛味。因此辛味药多用治气滞、血瘀、表证不解、湿阻中焦、神志不清等病证。如木香行气、当归活血、
  桂枝解表、藿香化湿、麝香开窍等。
  甘: “能补、能和、能缓”,即具有补益、和中、调和药性及缓急止痛等作用。也就是说,能滋养补虚、调和药性及制止疼痛的药物大多具有甘味。因此甘味药多用治气、血、阴、阳不足之证、各种痛证,用于调和药性及中毒解救等多个方面。如人参大补元气、熟地滋补精血、麦冬养阴生津、鹿茸温补肾阳、甘草缓急止痛调和药性并解药物、食物中毒等。
  酸: “能收、能涩”,即具有收敛、固涩的作用。也就是说,固表止汗、敛肺止咳、涩肠止泻、固精缩尿、固崩止带的药物多具有酸味。因此酸味药多用治体虚多汗、肺虚久咳、肠滑久泻、遗精滑精、遗尿尿频、崩带不止等证。如五味子固表止汗、乌梅敛肺止咳、五倍子涩肠止泻、山茱萸涩精止遗以及赤石脂固崩止带等。
  涩:与酸味药的作用相似,多用治虚汗、泄泻、尿频、遗精、滑精、出血等证。如麻黄根固表止汗、乌梅敛肺止咳、五倍子固精止遗、莲子固精止带,禹余粮涩肠止泻,乌贼骨收涩止血等。
  苦:“能泄、能燥、能坚”,即具有清泄火热、泄降气逆、通泄大便、燥湿、坚阴(泻火存阴)等作用。也就是说,具有清热泻火、下气平喘、降逆止呕、通利
  大便、清热燥湿、苦温燥湿、泻火存阴的药物大多苦味。因此苦味药多用治热证、火证、喘咳、呕恶、便秘、湿证、阴虚火旺等证。如黄连、苦参、栀子清热泻火,杏仁、葶苈子降气平喘,半夏降逆止呕,大黄、枳实泻热通便,龙胆草、黄芩清热燥湿,苍术、厚朴苦温燥湿,知母、黄柏泻火存阴等。
  咸:“能下、能软”,即具有泻下通便、软坚散结的作用。也就是说,泻下或润下通便及软坚散结的药物多具有咸味。咸味药多用治大便燥结、痰核、症瘕痞块等证。如芒硝泻下攻积,润燥软坚,海蛤壳软坚散结,海藻、昆布消痰软坚,牡蛎消散瘿瘤,鳖甲软坚消症等。
  不少入肾经的咸味药如鹿茸、鹿角、鹿角胶、鹿角霜、阳起石、肉苁蓉、紫河车、海狗肾、蛤蚧、龟甲、鳖甲等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补肾作用。在临床上为了引药入肾或增强补肾作用,常常用盐水炮制一些药物就是从咸味考虑的,例如知母、黄柏、杜仲、补骨脂、益智仁、胡芦巴、韭菜子、巴戟天及沙苑子等药品。
  淡:“能渗、能利”,即具有渗湿利水、通利小便的作用。淡味药多用治水肿、小便不利、脚气、以及痰饮、泄泻等证。如茯苓、猪苓、薏苡仁利水消肿、通草、灯心草、滑石利尿通淋等。
  必须指出,每个药物同时都具有性和味,但一个药只能有一个性,可以有两个以上的味。特别要注意的是必须把四气和五味结合起来,才能更准确地认识药物的作用。在多数情况下,气味相同,作用相近似,同一类药物大多是这样,如苦寒的药物多具有清热泻火或清热解毒或清热燥湿作用,辛温的药物多具有发散风寒或发散风湿或温通行气的作用,甘温的药物多具有补气助阳的作用。但气味相同的药,其作用也不一定完全一样,有的尚有主次之分,如大青叶苦寒偏于清热解毒,凉血消斑,龙胆苦寒偏于清热燥湿,泻肝胆实火;黄芪甘温,偏于甘以补气,锁阳甘温,偏于温以助阳。气味不同,作用不同,如紫苏辛温、薄荷辛凉、黄连苦寒,党参甘温;紫苏功能解表散寒,行气宽中,薄荷长于疏散风热,清利头目,黄连能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党参则补中益气。而气同味异、味同气异者其所代表药物的作用则各有不同。如麻黄、杏仁、大枣,乌梅,肉苁蓉同属温性,由于五味不同,作用也不同。麻黄味辛、微苦,性温,能发散风寒解表、平喘、利水,杏仁味苦性温能下气止咳平喘,大枣味甘性温能补脾益气,缓和药性、乌梅味酸性温能敛肺止咳涩肠止泻,肉苁蓉味咸性温能补肾助阳,润肠通便。又如桂枝、薄荷、附子、石膏均为辛味,由于四气不同,作用也不相同。桂枝味辛性温,能发散风寒解表、温经通阳,薄荷味辛性凉,能疏散风热、清利咽喉,附子味辛性热,能补火助阳、回阳救逆,石膏味辛性寒,能清热降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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