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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经济基础辅导:关于营业额的基本规定
发布时间:2011/11/22 21:31:1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专题3: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和税额计算(上)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或销售额、转让额)×适用税率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又称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营业额一般为收入全额;特殊情况下为收入差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营业额。
  一、关于营业额的基本规定
  (一)包括价外费用
  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真题·判断题】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不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2010年)
  【答案】×
  价外费用中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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