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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护理辅导:死亡的分期与临床表现
发布时间:2011/11/23 19:21:57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濒死期(临终状态) 此时机体各系统的机能发生严重障碍,神志不清,但有时意识尚存,表现出烦躁不安,感觉迟钝。肌张力丧失,大小便失禁,种种深浅反射逐渐消失,心跳减弱,血压降低,呼吸变浅、弱,出现潮式或间歇呼吸。说话困难,听觉最后消失。由于能量锐减,各种机能活动极度减慢。此期时间根据病情而定,有些猝死的病人,因心跳、呼吸骤停,则无明显的濒死期而直接进入临床死亡期。
  此期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配合抢救工作,加强生活护理,保持室内空气新鲜,环境安静,注意保暖。多用语言和触觉与病人保持联系。通知病人家属及单位,允许家人陪伴,并做好安慰工作。
  (二)临床死亡期  主要特征为心跳、呼吸完全停止,各种反射消失,延髓处于深度抑制状态,但各种组织中仍有微弱代谢活动。在一般条件下,持续时间为4-6分钟(即血液供应完全停止),但在低温条件下可延长1小时左右,超过这个时间,大脑将发生不可逆的变化。此期由于重要器官代谢过程尚未停止,如对失血、窒息、触电等致死的病人给予积极抢救复苏,仍有生还的可能。
  (三)生物学死亡期  是死亡过程的最后阶段。从大脑皮质开始整个神经系统以及各器官的新陈代谢相继停止,并出现不可逆的变化,机体已不能复活,但个别组织在一定时间内仍可有极微的代谢活动。随着生物学死亡期的进展,相继出现早期尸体现象;
  1.尸斑  呈暗红色斑块或条纹,出现在尸体的最低部位,一般在死亡2-4小时后出现。
  2.尸冷  尸体温度逐渐下降,  体表温度经过6-8小时同室温接近。
  3.尸体腐败  一般死亡24小时后发生(气温高时发生较早),主要是在酶的作用下,使组织发生分解、自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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