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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疑难问题答疑(13)
发布时间:2011/11/25 17:54:55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32、请举例说明“最高额抵押”?
  【答案】甲企业计划在08年分5次向乙银行贷款,为了避免每次贷款都要办理一次抵押手续,甲企业与乙银行签定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甲以厂房设立 1000万元的最高额抵押。(1)如果08年甲实际贷款800万元,则乙银行以800万元为限对抵押物优先受偿。如果厂房拍卖价款是1200万元,800 万元优先偿还给乙银行,剩下的400万元退还给甲企业;(2)如果08年甲实际贷款1600万元,则乙银行的抵押权以最高额1000万元为限,对超出的部 分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在1200万元的拍卖价款中,1000万元优先偿还给乙银行。
  33、“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请问如何理解?
  【答案】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诉讼费是债权人先垫付的,比如诉讼费用是2万元,如果 次债务人只有20万元,其中2万元先偿还债权人,18万元归债权人,如果债权人还有5万元债务不能得到清偿,可以继续找债务人,就不能找次债务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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