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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资产评估师辅导: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11/11/26 19:57:39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计量
  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该投资的面值】
    应收利息【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按其差额】
    贷:银行存款【按实际支付的金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按其差额】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后续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应当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确定,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1.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
  借:应收利息【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
    贷:投资收益【实际利息=期初债券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
  2.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
    贷:投资收益【实际利息=期初债券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差额】
   
  (1)溢价(以分期付息为例)
  借: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贷:投资收益【期初债券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折价(以分期付息为例)
  借: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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