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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教材难点(9)
发布时间:2011/11/29 10:05:37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ziteng

1.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如需对工程进行中间验收,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承包人在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时,应首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

3.隐蔽工程检测结果表明质量验收合格,经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工程隐蔽和继续施工。

4.如果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隐蔽工程的验收,应在承包人通知的验收时间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验收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5.经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6.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若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若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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