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以建立现代制度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切实转换经营机制。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第二,实行分类指导,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出发,“抓大放小”,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抓大”,是重点抓好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大型骨干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并采取有力的政策和措施扶优扶强,提高企业的素质和竞争力。在“抓大”中,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应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发展企业集团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支持强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防止简单拼凑和盲目扩大规模。“放小”是要放开放活一般国有小企业,有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实现形式。“抓大”不是收权,而是要进一步落实企业自主权,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放小”不是撒手不管,一放了之。不论大企业还是小企业都要推进改革步伐。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第三,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探索和发展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第四,把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结合起来。要在深化体制改革和企业改组的同时,推进企业技术进步,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的资金投向技术改造,形成面向市场的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机制。要加强科学管理,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要建设好企业领导班子,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并且加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第五,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第六,推进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的配套改革。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机制,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对国有资产进行规范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分配等各项制度改革,建立企业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特别要建立和完善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 [NextPage]
3、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产权清晰是指产权关系明晰,即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都有明确的界定。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资产的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明晰产权的目的,是要解决企业中国有资产无人负责的问题,同时为塑造市场主体奠定权利基础。
权责明确是指所有者(出资者)同企业经营者有各自明确的权利和责任。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出资者承担财产增值的责任。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者,按投资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企业不能不受所有者约束,损害所有者权益。企业破产时,出资者只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政企分开是指政企职责分开,即首先要把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同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职能分开。其次,政府所有者中,要把国有资产的行政管理职能同经营职能分开,政府部门主要行使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企业按照市场需要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
管理科学是指通过建立规范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使企业内部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形成激励机制以及约束机制相结合的经营机制和严格的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使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得以发挥,行为受到约束,、利益得到保证。
现代企业制度上述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不能只强调其中的一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更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对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