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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会审计复习:商业关系及家庭和个人关系
发布时间:2011/11/3 20:57:15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商业关系的种类及防范措施
  种类:
  1.在客户(或其股东、董事等的)合营方中拥有利益
  2.产品或服务捆绑销售,并以双方名义进行
  3.销售或配送对方的产品或者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与审计客户或其管理层之间存在密切的商业关系,可能产生自身利益威胁和外在压力威胁。
  防范措施:
  1.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商业关系降至不重要的程度或终止该商业关系,或者拒绝接受或终止审计业务。
  2.将该审计项目组成员调离审计项目组。
  (二)与审计客户或利益相关者在某股东人数有限的实体中拥有利益。
  不会产生威胁的条件:
  1.商业关系对双方均不重要
  2.经济利益对于投资者并不重大
  3.投资者不能控制该实体
  (三)从审计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从审计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
  1.如果交易过程正常、公平,通常不会对独立性产生威胁。
  2.某些性质特殊或金额较大的交易,可能产生自身利益威胁。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放弃交易或减少交易的金额;
  (2)将该成员调离审计项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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