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审计业务前,如果被审计单位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审计业务变更为保证程度较低的鉴证业务或相关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变更业务的适当性。
①下列原因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要求变更业务。(1)情况变化对审计服务的需求产生影响;(2)对原来要求的审计业务的性质存在误解;(3)审计范围存在限制。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通常被认为是变更业务的合理理由,但如果有迹象表明该变更要求与错误的、不完整的或者不能令人满意的信息有关,注册会计师不应认为该变更是合理的。
②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注册会计师不应当同意变更业务。如果不同意变更业务,被审计单位又不允许继续执行原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当解除业务约定,并考虑是否有义务向被审计单位董事会或股东会等方面说明解除业务约定的理由。
③在同意将审计业务变更为其他服务前,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变更业务对法律责任或业务约定条款的影响。如果变更业务引起业务约定条款的变更,注册会计师应当与被审计单位就新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④如果认为变更业务具有合理的理由,并且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已实施的审计工作也适用于变更后的业务,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修改后的业务约定条款出具报告。为避免引起报告使用者的误解,报告不应提及下列内容:(1)原审计业务;(2)在原审计业务中已执行的程序。
练习题:多
中原公司管理当局要求中天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将审计业务变更为审阅业务,在以下几点中,可认为变更原因合理的有( )
A.中天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审计业务主要是为了中原公司股票上市之用,后因证监会暂停IPO工作导致中原公司上市计划取
B.中天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实施函证程序,且无法执行替代审计程序,因此有可能对中原公司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
C.中原公司聘请中天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主要客户的要求,后来发现如果中天华信事务所针对特定项目执行商定程序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的信息要求
D.中天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由于无法审计中原公司重要的海外子公司,有可能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答案】AC
【解析】B、D皆属于由于出具非无保留意见而要求变更业务类型的情况,均属于不合理变更,注册会计师不应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