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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经济师《金融》考试:营业外支出
发布时间:2011/11/3 21:06:56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中级经济师考试营业外支出:
  (1)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损的净损失
  (2)抵债资产处置发生的损失额及处置费用
  (3)出纳短款
  (4)赔偿金
  (5)违约金
  (6)证券交易差错损失
  (7)非常损失
  (8)公益救济性捐赠
  (2)利润分配(掌握利润分配顺序)
  第一,依法纳税
  第二,抵补已交纳的在成本和营业外收支中不可列支的惩罚性或赞助支出
  第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第四,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金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第五,提取公益金。
  第六,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3)提高利润的途径(掌握标题)
  A、扩大资产规模
  B、降低成本
  C、加强经营管理
  D、灵活调度资金
  E、提高资产质量,减少资产风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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