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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经济师《金融》考试:证券经纪特点
发布时间:2011/11/3 21:10:39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中级经济师考试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大纲不作要求)
  1.业务对象的广泛性和价格波动性
  2.证券经纪商的中介性
  3.客户指令的权威性
  4.客户资料的保密性
  证券经纪业务的流程
  开户——交易委托——委托成交——股权登记、证券清算交割
  1.开户(包括证券户和资金户)
  证券户包括:股票账户、基金账户、债券账户。
  资金户包括:现金账户、保证金账户
  (1)保证金账户(掌握):即允许客户使用经纪人或银行的贷款购买证券。
  保证金交易的实质是投资者用自己的资金作为担保,从银行或经纪商处获得的贷款(融资)来放大交易规模。
  (2)信用经纪业务
  信用经纪业务分类:融资(买空)和融券(卖空)
  融资(掌握):指客户委托买入证券时,投资银行以自有或外部融入的资金炙客户垫付部分资金以完成交易,以后由客户归还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融券(掌握):指客户卖出证券时,投资银行以自有、客户抵押或借入的证券,为客户代垫部分或者全部证券以完成交易,以后由客户归还。
  2.进行交易委托
  (1)委托交易要求
  (2)交易委托种类
  A、按数量不同分: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
  B、按照委托价格不同分: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考试用书
  3.委托成交
  (1)成交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2)竞价原理
  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
  我国开盘9:15—9:25是集中竞价,其余时间均为连续竞价。
  连续竞价成交价格原则:最高申报买入价=最低申报卖出价
  4.股权登记、证券存管、清算交割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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