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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经济师《金融》考试:货币可兑换
发布时间:2011/11/4 17:23:37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货币可兑换
  (一)中级经济师考试货币可兑换的概念与类型
  1.货币可兑换是相对于外汇管制而言的,在纸币流通条件下,是指居民不受官方的限制,按照市场汇率自由地将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相兑换,用于对外支付或作为资产来持有。
  2.货币可兑换的类型
  依据可兑换程度划分,货币可兑换分为完全可兑换和部分可兑换。
  (1)完全可兑换
  一国或某一货币区居民可以在国际收支的所有项目下,自由地将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相兑换。
  (2)部分可兑换
  指一国或某一货币区的居民可以在部分国际交易项目下自由地将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相兑换。常见的部分可兑换有经常项目可兑换和资本项目可兑换。
  (二)经常项目可兑换的标准与内容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成员国如接受第八条款规定的义务,则该国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成员国,其货币将被视为可兑换货币。第八条主要内容包括:
  (1)不得对经常性国际交易的付款和资金转移施加限制。
  (2)不得实施歧视性货币措施和复汇率政策。
  (3)成员国对其他国家所持有的本国货币,如对方提出申请并说明这部分货币结存系经常性交易中获得的,则应予购回。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货币可兑换主要是指经常项目可兑换,而不是完全可兑换。
  (三)资本项目可兑换
  资本项目可兑换就是实现货币在资本与金融账户下各交易项目的可兑换。
  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的条件:
  (1)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
  (2)稳健的金融体系。
  (3)弹性的汇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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