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际货贷英语精讲:单证(2)
发布时间:2011/1/15 19:11:46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7.通知行(advising bank)
此处填写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的银行名称和地址。
8.金额
(1)金额应用大写和小写表示,不可随意改动。
(2)货币应用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货币代号来表示。
9.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s)
虽然UCP600规定,如信用证没有另行规定,允许分批装运,但最好还是在允许或不允许的方格内标上“X”或者注明“不可分批转运”字样
10.转运(transshipment)
申请人和开证行应熟悉UCP600有关各种运输方式的运输条文,特别应注意有关转运的定义及其应用的条文。仅在情况适合时方可在允许或不允许前的小方格内相应地标上“X”或注明“不可转运”字样
11.指定银行及信用证的可用性
信用证在此处要表明指定银行及其可用性的细节。
使用信用证的银行
应填写:
a.指定银行的名称和地点,或
b.如为自由议付信用证,则应填写:Any Bank in(City or Country)。
c.如通知行是指定银行,则通知行的名称、地点应填写在此处。
12.装运地/港、目的地/港的名称,最迟装运日期
按实际填写。
13.单据条款(documents required)
各银行提供的申请书中已印就的单据条款通常为十几条,从上至下一般为发票、运输单据(提单、空运单、铁路运输单据及运输备忘录等)、保险单、装箱单、质量证书、装运通知和受益人证明等。
14.商品描述(evidencing shipment of)
所有内容(品名、规格、包装、单价、唛头)都必须与合同内容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