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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法规辅导: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2011/12/13 18:43:23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1)主刑。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处一种主刑。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附加刑是既可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也就是说,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除出境。
  除了上述刑罚措施外,还可以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根据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悔过、赔礼道歉;
  例如:

  1.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主刑的是( )
  A.罚金
  B.没收财产
  C.剥夺政治权利
  D.有期徒刑
  【答疑编号01700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下列各项中,属于附加刑的是( )。
  A.管制
  B.拘役
  C.有期徒刑
  D.剥夺政治权利
  【答疑编号01700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形式是( )。
  A.警告
  B.罚款
  C.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D.责令停产停业
  答案:AD
  【答疑编号0170003:针对该题提问】
  4.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形式有( )
  A.罚款
  B.警告
  C.吊销税务登记证
  D.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疑编号01700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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