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商业诽谤行为
表现形式——广告、信函、产品说明书、传单、小册子、语言、诈以消费者名义向有关部门反映
八、引人误解的表述或广告的行为
1.特点:
(1)在商业交往中,以竞争为目的;
(2)对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表述。
2.主要表现形式:
(1)引人对企业发生误解;
(2)引人对商品或者服务发生误解;
(3)引人对价格发生误解。
(2007年试题)
甲欲买“全聚德”牌的快餐包装烤鸭,临上火车前误购了商标不同而外包装十分近似的显着标明名称为“仝聚德”烤鸭,遂向“全聚德”公司投诉。“全聚德”公司发现,“仝聚德”烤鸭的价格仅为“全聚德”的1/3。如果“全聚德”起诉“仝聚德”, “仝聚德”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 C )
A、 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行为
B、 假冒商标行为
C、 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行为
D、 引人误解的表述或广告行为
九、低价竞销行为
1.特征:
(1)行为主体只是处于卖方地位的有实力的占优势经营者;
(2)行为主体在主观上有排挤竞争对手的故意;
(3)行为主体在客观上实施了不当降价。
2.下列情况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将到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2006年试题)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不正当竞争的低价兑销行为的是( B )
A、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鲜活商品
B、非基于经济规律或者法律要求,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C、处理有效期将到的商品
D、因转产而降价销售商品
十、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2006年试题)
1. 经营者是否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和是否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
2. 经营者所称的有奖销售是否真实;
3. 经营者与中奖者是否有联系;
4. 经营者有奖销售所推销的商品是否属于质次价高的商品;
5. 经营者设定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金额是否超过5000元。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包括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
十一、串通投标招标行为
注:分为串通投标和勾结投标两种。他们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投标人之间互相勾结,后者是发标人与投标人勾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