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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会计证法规:会计人员违反会计制度责任
发布时间:2011/12/31 18:26:06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1、根据《会计法》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会计行为包括: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2、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给予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用举例]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形式是( )。(02和04)
  A.警告
  B.罚款
  C.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D.责令停产停业
  答案:D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违法会计行为的有( )。(04)
  A.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B. 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C. 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D. 任用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行为
  答案:ABCD
  3、财政部门可以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作出行政处罚,该财政部门是指( )(06)
  A.乡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C.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D.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答案:B
  4、任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06)
  答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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