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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报检员考试报检业务基础知识讲解17
发布时间:2011/1/25 19:06:31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简单的说就是:
  申请报检——受理报检——实施检验检疫——评定合格——签证放行
  1、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货物的工作程序一般是( )。
  A、受理报检—签证放行—检验检疫—合格评定
  B、受理报检—检验检疫—合格评定—签证放行
  C、检验检疫—合格评定—受理报检—签证放行
  D、检验检疫—受理报检—签证放行—合格评定
  答案:B
  (三)出入境货物通关单联网核查(09年新增)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法检商品签发通关单,实时将通关单电子数据传输至海关,海关凭以验放法检商品,办结海关手续后将通关单使用情况反馈检验检疫机构。
  (四)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09年新增)
  直通放行包括进口直通放行和出口直通放行。
  进口直通放行是指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口岸检验机构不实施检验检疫,货物直运至目的地,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放行方式。
  出口直通式放行是对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后,企业可凭产地检验检疫签发的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的放行方式。
  二、出入境集装箱、交通工具、人员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一)出入境集装箱的报检
  1、入境集装箱的报检
  (1)进境集装箱的报检人应在办理报关前,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指空的集装箱,或者集装箱装的是非法检货物
  (2)对于装载法定检验检疫货物的进境集装箱,与进境货物一起报检,一起签证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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