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报检员考试报检业务基础知识讲解46
发布时间:2011/1/25 19:30:30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四、报检要求
1、入境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到达口岸后货主或其代理人立即向口岸或到达站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由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不同性质特点实施卫生检验、检疫处理、实施环保项目的检验,经检验检疫机构合格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供货主办理通关放行手续。
2、 通关后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的品质检验可申请收、用货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
(1)品质检验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销售、使用。
(2)经检验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的,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品质证书对外进行索赔。
五、入境废物报检时应提供的证单(重要考点)
入境废物报检时应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
1、对外贸易合同、提单、发票、装箱单;(外贸单证)
2、国家环保总局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正本),并复印留存;
3、企业废物利用风险报告书;
4、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检验机构签发的装运前检验证书(正本);
5、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6、自陆运口岸进口的废物,报检时还必须提供出口国官方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
多选题: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报检时须提供的单据有( )。
A.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B.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C.企业废物利用风险报告书
D.国外检验机构签发的装运前检验证书
答案:BC
解释:A不需要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列入目录内的需要提供,相关内容P104 。
D不正确,应为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检验机构签发的装运前检验证书。
判断题:
自海运口岸进口的废物,报检时无需提供出口国官方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
答案:对。
解释:我国要求自陆运口岸进口的废物,报检时需提供出口国官方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
六、目前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境外检验机构为:
1、中国认证认可集团公司的各海外分公司
2、中国检验有限公司(香港)
3、日中商品检查株式会社
第十一节 入境特殊物品
一、报检范围
出入境特殊物品指: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物品。
二、审批程序
1、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管理实行卫生检疫审批、现场查验和后续监督管理制度。
2入境特殊物品,必须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准入境。
3、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在交运前向入境口岸直属检验局办理特殊物品审批手续,受理申请的直属检疫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许可或者不准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准予许可的,应当签发《卫生检疫审批单》。 [NextPage] 4、供移植用器官因特殊原因未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的,入境、出境时检验检疫机构可以先予放行,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放行后10日内申请补办卫生检疫审批手续。
5、邮寄、携带出入境特殊物品,因特殊情况未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予以截留,要求按照规定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受理报检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实施现场检验,经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
6、凡国家禁止进口的特殊物品禁止入境。
三、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入境特殊物品报检时,报检人须携带《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及合同、发票、提单等相关资料,到口岸检验检疫局办理《入境货物通关单》,由口岸检验检疫局有关部门实施查验。
第十二节 入境展览物品
一、报检范围
参加国际展览的入境展览物品及其包装材料、运输工具均应实施检验检疫。
二、报检要求
1、展览物品入境前或入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应持有关证单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入境展品不必进行品质检验和免予3C认证。
2、入境展览品运抵存放地后,检验检疫人员实施现场检疫,经现场检疫合格或检疫处理合格的展览物品,可以进入展馆展出,经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处理方法的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3、入境展览物品仅供用于展览,未经许可不得改作它用。展览会结束后,所有入境展览物品须在检验检疫人员监管下由货主或其代理人作退运、留购或销毁处理。
4、留购的展览物品,报检人应重新办理有关检验检疫手续。退运的展览物品,需出具官方检疫证书的应在出境前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或除害处理合格后,出具有关证书,准予出境。
5、入境展览物为旧机电产品的应按旧机电产品备案手续办理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