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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报关员考试笔记:报关程序概述
发布时间:2011/1/28 20:08:47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概述
  (一)概念
  报关程序的含义报关程序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 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本章所讲的报关程序仅限于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不涉及进出境物品、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报关程序。不同国家(单独关税区)海关各自都规定了货物进出境报关程序。为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世界各国海关不断努力进行谈判,力求简化和协调海关的监管制度和报关程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并在1999年,通过了世界海关组织主持修订的新《京都公约》,即《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公约》。我国从1994年就开始参加公约的修订工作,2000年6月,签署了公约的修正议定书。
  (二)分类
  1.前期阶段前期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加工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等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以前,向海关办理上述拟进出口货物合同、许可等的备案手续的过程。在前期阶段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以下3大类货物,分别完成相应的工作:
  (1)保税加工货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加工贸易合同的备案申请、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申领等手续;
  (2)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企业的减免税备案登记、货物减免税的申请、减免税证明的申领手续;
  (3)暂准进出口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中的展览品实际进境以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举办展览会的备案申请手续。
  2.进出境阶段进出境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制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进口货物进境时、出口货物出境时,向海关办理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手续的过程。
  在进出境阶段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步骤完成以下4个环节的工作:
  (1)进出口申报:进出口申报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海关法》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海关规定的形式, 向海关报告进出口货物的情况,提请海关按其申报的内容放行进出口货物的工作环节。进出口申报的具体手续应当由报关员办理。
  (2)配合查验:配合查验是指申报进出口的货物经海关决定查验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办理进出口申报具体手续的报关员应到达查验现场,配合海关查验货物,并负责按照海关的要求搬移、开拆或重封被查验货物的工作环节。
  (3)缴纳税费:缴纳税费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接到海关发出的税费缴纳通知书后,以支票、本票、汇票、现金的形式,向海关指定的银行办理税费款项的缴纳手续,由银行将税费款项缴入海关专门账户的工作环节。
  (4)提取或装运货物:提取或装运货物是指提取进口货物或装运出口货物。提取货物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了进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等手续,海关决定放行后,持凭海关加盖“放行章”的进口提货凭证(在无纸通关方式中,也可持凭海关通过计算机发送的放行通知书)提取进口货物的工作环节。装运货物是指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了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等手续,海关决定放行后,持凭海关加盖“放行章”
  的出口装货凭证(在无纸通关方式中,也可持凭海关通过计算机发送的放行通知书)通知港区、机场、车站及其他有关单位装运出口货物的工作环节。
  3.后续阶段后续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加工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等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储存、加工、装配、使用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要求,向海关办理上述进出口货物核销、销案、申请解除监管的手续的过程。
  在后续阶段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以下3大类货物,分别完成相应的工作:
  (1)保税加工货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税加工货物登记手册的核销、银行保证金台账的销账等手续;
  (2)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监管期满,或者在海关监管期内经海关批准出售、转让、退运、放弃特定减免税货物后,向海关申请办理解除海关监管的手续;
  (3)暂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暂准进出境期限内,或者在经海关批准延长暂准进出境期限到期后,向海关申请办理复运出境或进境、或正式进出口销案等手续。
  (三)适用范围1.前期阶段适用范围前期报关阶段适用于保税储存进境货物、保税加工进境货物、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暂准进口货物、暂准出口货物。
  2.后续阶段适用范围后续阶段适用于前期阶段中经过备案、申领登记手册或减免税证明的货物。前期阶段中的货物在进境时有条件减免进口各税,进境完成特定的使用目的后,都有一个最终的去向。在后续阶段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报告原进境货物的特定使用情况和最终去向,申请办结海关手续。
  3.进出境阶段适用范围进出境阶段适用所有的进出境货物。从申报进出境货物的性质来看,主要有以下几大类:(1)一般进出口货物;(2)保税进出口货物;(3)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4)暂准进出口货物;(5)其他进出境货物。
  二、电子报关
  (一)概念
  1.电子报关的含义电子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通过微机或终端,利用现代通讯和网络技术,向海关传送规定格式的报关单电子数据,并根据海关计算机系统反馈的审核及处理结果办理海关手续的申报方式。
  2.电子报关的法律地位我国海关法规定:“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这一规定确定了电子报关的法律地位,使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采用纸质报关单形式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是法定申报的两种基本方式。在一般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履行这两项义务,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先向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电子数据报关单,接收到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的“接受申报”电子报文后,凭以打印纸质报关单,随附有关单证,向海关提交报关单证进行申报。
  在一些还没有实现海关业务计算机化管理的边远地区海关,或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单独使用纸质报关单向海关申报;而在特定条件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单独使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单独使用纸质报关单或者单独使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向海关申报的,应当经海关批准。
  3.电子报关的申报方式
  (1)电子报关的申报方式类型电子报关的申报方式有3种类型:①终端申报方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使用联接海关计算机系统的电脑终端录入报关单内容,直接向海关发送报关单电子数据;②EDI申报方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微机中安装EDI申报系统,在该系统中录入报关单内容,由计算机转换成标准格式的数据报文向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报关单电子数据;③网上申报方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微机中安装“中国电子口岸”系统,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网站,在“联网申报”系统中录入报关单内容,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向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报关单电子数据。
  (2)电子报关3种方式的比较①终端申报方式:终端申报方式是海关早期开发利用计算机处理海关业务时就使用的一种申报方式,一直沿用至今。终端直接与海关主机联接,传送速度快,不受海关参数设置的限制。但终端数据受海关主机容量的限制,不利于推广开发。终端通过电缆与海关主机连接,只能安装在海关报关场所附近,不利于“远程”报关项目的推广。
  ②EDI申报方式:EDI申报方式由各直属海关自行开发,数据录入不受海关主机的影响,也不受场地的限制,有利于“远程”报关项目的推广。但EDI申报方式易受海关参数调整的影响,也易受网络稳定性的影响。
  ③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方式是海关总署统一开发的。该方式利用因特网的优势,形成全国统一的电子报关网络。尽最大可能地利用现代通讯和网络技术,是未来我国电子报关项目发展的方向,使“远程”报关真正成为现实。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网上基本能办理与“报关”有关的一切业务来源考-试-大网。
  (二)电子通关系统
  我国海关已经在进出境货物通关作业中全面使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化管理,成功地开发运用了多个电子通关系统。以下介绍海关的H883/EDI通关系统、H2000通关系统,以及中国电子口岸系统:1.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H883/EDI通关系统是中国海关报关自动化系统的简称,是我国海关利用计算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全面信息化管理,实现监管、征税、统计3大海关业务一体化管理的综合性信息利用项目。“H883”
  是指1988年3月中国海关开发该系统;  “EDI‘’是英文ELECTRONIC DATAINTERCHANGE的缩写,意思是”电子数据交换“,即按照协议,将标准结构的数据报文,通过通信网络,在计算机系统之间进行交换和处理。
  2.海关H2000通关系统  H2000通关系统是H883/EDI通关系统的全面更新换代项目。
  H2000通关系统是按照建设我国现代化海关的要求,通过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全国集中式的海关通关业务数据库,在海关各业务领域全面联网应用的大型信息化管理系统。
  H2000通关系统在集中式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海关信息作业平台,不但提‘高了海关管理的整体效能,而且使进出境企业真正享受到简化报关手续的便利。进出境企业可以在其办公场所办理保税加工贸易登记备案、减免税表的申领手续、办理进出境报关手续等各种海关手续。
  H2000通关系统已于2002年开发完成,并正在北京、广州等海关进行试行,近期内将在全国海关推行。
  3.中国电子口岸系统中国电子口岸又称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简称电子口岸,是与进出口贸易管理有关的国家12个部委利用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将各部委分别管理的进出口业务信息电子底账数据集中存放在公共数据中心,为政府管理机关提供跨部门、跨行业联网数据核查,为企业提供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的国家信息系统。
  电子口岸是“中国电子政府”的雏形。各政府管理部门在本部门内部网络的基础上,通过与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联网形成外部网,从而实现各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同时,企业利用电子口岸向各政府管理部门办理进出口手续,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
  4.电子口岸与海关通关系统的关系电子口岸系统与海关通关系统既是独立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又相互联接在一起。即:进出口企业可以通过电子口岸中的报关单申报子系统向海关通关系统发送电子数据报关单,海关通关系统对电子数据报关单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企业。
  电子口岸系统和海关通关系统,尤其是H2000通关系统联接起来,构成了覆盖全国的进出口贸易服务和进出口贸易管理的信息网络系统。进出口企业在其办公室使用一台微机,用一张IC卡,通过电子口岸特别服务号17999上网,就可以向海关及国家各有关部委办理与进出口贸易有关的各种手续;反之,与进出口贸易有关的海关及国家各有关部委也能在网上对进出口贸易进行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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