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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资产评估师考试资产评估章节考点分析21
发布时间:2011/1/29 9:31:03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第十三章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状况
  考试预测:2-3分,我国准则体系及具体规范的名字
  第一节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状况
  四、目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实施行政许可管理的项目有
  1、由财政部门实施的资产评估机构设立许可
  2、由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共同实施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许可
  3、人事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实施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含珠宝评估专业)
  4、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节 我国资产评估法律规范体制
  一、《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1991年11月16日,国务院发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91号令)。该办法是我国第一个关于资产评估管理的行政法规,也是迄今为止我国法律效力最高的资产评估专门法规。
  四、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制度
  建立起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制度
  管理了会员管理体系
  建立了后续教育培训体系
  发布了资产评估准则
  建立了行业职业质量自律监管制度
  第三节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2004年2月,财政部正式发布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初步形成。
  至2009年,财政部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累计发布了18项评估准则,包括2项基本准则、8项具体准则、2个评估指南和6个指导意见,标志着中国的评估实践全面进入准则规范时代。
  一、在设计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时主要应遵循以下指导思想:
  1.我国资产评估准则应当是综合性的评估准则体系,包括不动产、动产、机器设备、企业价值、无形资产等各类别资产的评估准则。
  2.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应当高度重视程序性准则与专业性准则。
  3.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中应当将职业道德准则放在与业务性准则同等重要的高度。
  4.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应当层次清晰,逻辑严密,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二、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主要由以下几方面构成:
  从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横向关系上划分,资产评估准则包括业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两个部分。
  2.从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纵向关系上划分,资产评估准则分为不同的层次。
  (1)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的纵向关系较为简单,分为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
  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方面的基本要求、专业胜任能力、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关系、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关系等进行概要规范;职业道德具体准则将根据评估实践中存在的与职业道德有关的问题和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的一些重要内容如独立性、保密原则等进一步明确规范。
  (2)资产评估业务准则由于涉及面广,在纵向关系上分为以下四个层次: [NextPage]   第一层次为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基本准则在整个评估准则体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基本准则是我国评估准则体系的一大特点,目前在各国评估准则及国际评估准则中并没有类似的基本准则部分,我国资产评估基本准则是将各类资产评估的共同规范进行有机结合的首次尝试。
  第二层次为资产评估具体准则。资产评估具体准则分为程序性准则和实体性准则两部分.
  程序性准则是关于注册资产评估师通过履行一定的专业程序完成评估业务、保证评估质量的规范,包括评估程序、评估业务约定书、评估工作底稿、评估报告等
  实体性准则针对不同资产类别的特点,分别对不同类别资产评估业务中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行为进行规范。根据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惯例和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实体性准则主要包括企业价值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评估准则、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准则等。
  第三层次为资产评估指南。
  第四层次为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第四节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主要内容
  一、《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一)根据国际惯例重新定义资产评估
  (二)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提出了基本要求
  (三)对评估操作进行了原则性规范
  (四)对评估信息披露环节进行规范
  (五)明确执业责任
  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纪守法的要求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具体评估过程中应做到:
  (1)要独立地进行专业判断,不得以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预先设定的价值量作为评估结果;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应当遵守保密守则,除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提供在执业过程获知的各种商业秘密和相关业务资料;
  (4)不应同时在两家以上(含)评估机构执业,也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资产评估业务活动;
  (5)对参与评估人员的工作进行指示、督促和复核,保证评估人员执行执业标准、程序和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6)要维护评估行业的职业形象,不得从事与注册资产评估师身份不符或可能损害其职业形象的活动;
  (7)在每个具体的工作过程形成能够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底稿,并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保存好评估工作档案;
  (8)要自觉接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管理,积极履行对资产评估行业协会义务等要求。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要求
  1.恪守独立性原则要求。
  2.恪守客观性原则要求。
  3.恪守公正性原则要求。
  (三)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承接业务、评定价值、评估结论披露等具体执业过程中的职业道德要求
  1.不得以个人的名义进行评估业务的承揽工作
  不仅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以个人的名义承揽资产评估业务,
  也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以个人的名义接受和开展资产评估业务,
  还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资产评估机构执业。 [NextPage]   9.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价值评定时,有时还需要利用有关专家协助工作。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证该专家的专业水平和与该资产价值有关的专家工作意见的合理性和可信度,并对协助其评估工作的专家工作结果负起相应的责任。
  14.在进行评估结论披露时,不应在自己未参与或不了解项目的评估报告上签署名字,也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签署评估报告。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专业胜任能力的要求
  (五)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关系的要求
  1.对资产评估业务质量的责任要求。
  2.对客户责任要求
  具体包括应当做到按时按质完成委托的资产评估业务;坚持保密原则,做好为客户保密的工作;竭诚为客户服务。
  3.在完成评估任务的整个过程中,不得向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索取约定服务费之外的不正当利益。
  4.提示客户恰当使用评估报告,并声明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失误的责任。
  5.对社会责任要求
  (六)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关系的要求
  1、对同业的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要求以诚相待,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做好与同行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2、不得贬损或诋毁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要共同维护和增进本行业的职业信誉和形象;
  3、不得以恶意降低收费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争揽评估业务。
  第五节 其他资产评估准则简介
  一、程序性具体准则
  包括以下几个准则,都从08年7月1日实施
  (一)《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三)《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四)《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二、实体性具体准则
  已经发布的包括以下几个准则
  (一)《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二)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三)《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四)《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
  三、评估指南
  (一)《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
  (二)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四、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已经发布的包括以下几个:
  (一)《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二)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三)《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委托方、相关当事人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方面的责任:
  1、委托方和相关当事人(在我国主要指资产占有单位)应当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基础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2、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是对资产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发表意见超越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范围;   3、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五)《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六)《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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