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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一卷指导之模拟习题14
发布时间:2011/2/10 20:03:39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单项选择题
  关于中国古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西周时期“七出”、“三不去”的婚姻解除制度为宗法制度下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然而“三不去”制度更着眼于保护妻子权益
  B.西周的身份继承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而财产继承则实行诸子平分制
  C.宋承唐律,但也有变通,如《宋刑统》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
  D.宋代法律规定遗产除由兄弟均分外,允许在室女享有部分的财产继承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西周时期的“三不去”规定的是:女子若有“三不去”的理由,夫家即不能离异休弃。“三不去”是对妻子权利的保护。所以A项正确。西周时期,在宗法制下形成嫡长子继承制。这种继承主要是王、贵族政治身份的继承,土地、财产的继承是其次。在本题B项中,“财产的继承是诸子平分制”是错误的,西周时期的财产继承仍然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只不过这是次要的。在离婚方面,宋仍然实行唐制“七出”与“三不去”制度,但是也有少许变通。例如《宋刑统》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所以C项正确。宋代法律在继承关系上,有较大的灵活性。除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制外,允许在室女享有部分继承财产权。所以D项正确。

  单项选择题
  关于仲裁裁决的撤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我国法院可根据我国法律撤销一项外国仲裁裁决
  B.我国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之一是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
  C.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和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相同
  D.对法院作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仲裁法》第70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
  我国于2007年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仲裁的撤销规定在第258条,而不再是《仲裁法》中规定的第260条第1款。
  《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D项本身说法是正确的,但是与题干的问题不相符,因此不选。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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