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0年。1992年典期届满,甲以5000元向乙回赎,乙主张甲必须以该房现价3万元回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应按照哪一价款回赎典物?
A.5000元
B.3万元
C.1.25万元
D.1.5万元
考点解析: 本题考查典权的消灭(回赎)。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而占有、使用、收益出典人的不动产,出典人在一定期间内有权以原典价回赎的民事权利。典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限制物权、有期物权、不动产物权等。典权的消灭的一般原因有标的物的灭失、混同、抛弃等,特殊原因有回赎、找贴、作绝、别卖等。回赎,即出典人向典权人提出以支付原典价以消灭典权的单方行为。原典价包括典权人于典权设定时支付的典价和出典后增加支付的典价。回赎权在性质上是一种形成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在房屋出典期间或者典期届满时,当事人之间约定延长典期或者增减典价的,应当准许。承典人要求出典人高于原典价回赎的,一般不予支持。以合法流通物作典价的,应当按照回赎时市场零售价格折算。
参考答案:A 一小偷利用一楼住户甲违规安装的防盗网,进入二楼住户乙的室内,行窃过程中将乙打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的人身损害应由小偷和甲承担连带责任
B.乙的人身损害只能由小偷承担责任
C.乙的人身损害应由甲和小偷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责任
D.乙的人身损害应先由小偷承担责任,不足部分由甲承担
本题涉及侵权责任的承担问题。在一般侵权中,侵权责任的承担应坚持行为的违法性、因果性、损害性和过错性。本题中,小偷在行窃过程中将乙打伤,乙的受害与小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小偷利用了甲的防盗网,进入乙的室内,但是,乙的受害与甲违规安装防盗网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故甲对乙的受害不存在侵权责任问题。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应予以注意的是,甲违规安装防盗网,其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规定,应受行政法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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