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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三卷之民法习题解析31
发布时间:2011/2/10 20:58:40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甲为某交响乐团的小提琴手,于10月5日因车祸与其妻双双受伤住院。其独生子19岁的大学生乙为筹措医疗费擅自将其父珍藏的琴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并约定如其父不治死亡,买卖合同生效。其父得知后病情恶化死亡,其母也随之身故。乙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于三年前去世。丙向乙索要该琴,乙因系先父遗物拒绝交付。则:
  A.乙有权拒绝,理由是该合同因条件违法而无效
  B.乙不能拒绝,理由是乙已经取得了处分权,该合同有效
  C.乙有权拒绝,因合同效力待定,其可以拒绝追认
  D.乙无权拒绝,理由是该合同因其父得知后病情恶化即默示拒绝。
  【解析】此题较有迷惑性。此题考察的实际上是无权处分,从我国立法来看,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后发生与追认相同的效果,故合同有效。
  【答案】B.

  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现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A.甲公司 B.丙
  C.刘某 D.汽车运输公司
  【解析】这里考察的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问题。乙公司仅与甲公司之间有合同关系,与另外三者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其对该货物没有所有权,也不能请求侵权,因此只能向甲公司请求赔偿。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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