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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报关单辅导资料:境内目的地填报要求
发布时间:2011/4/11 17:49:07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1.“境内目的地”栏和“境内货源地”栏均按《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填报,代码含义与经营单位代码前5位的定义相同。

  2.境内目的地以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为准。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A.直接接受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调拨物资的境内消费、使用单位所在地;

  B.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所在地;

  C.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所在地;

  D.如难以确定进口货物的消费、使用单位,应以预知的进口货物最终运抵地区为准。

  3.境内货源地以出口货物的生产地为准。如出口货物在境内多次周转,不能确定生产地的,应以最早的起运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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