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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通关之个人物品通关答疑:加拿大移民回流汽车可否带回
发布时间:2011/4/11 18:04:08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问题标题:加拿大移民回流汽车可否带回

  问题内容: 我在加拿大工作已取得加拿大国籍,现回国工作,请问可否将在加国使用的旧车带回国内使用,或按规定缴税也可以,只是本人非常喜欢这辆老爷车。 另有如果在国内注册合资公司,有这方面规定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三资”企业外方常驻人员可申请进口汽车,提供以下单证: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一式四联(公司盖章、申请人签字); 4、身份证件:(1)常驻人员护照,需贴有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居留许可;港澳居民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一年以上居住证明;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同胞往来大陆通行证,需贴有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居留签注。(2)外国人就业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3)上述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5、车辆提单和装箱单原件及复印件(收货人应为车辆进境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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