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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报关员复习知识整理:救济措施对比
发布时间:2011/5/13 19:56:06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救济措施对比

措施

适用对象

条件

实施形式

实施期限

反倾销

价格歧视等不公平贸易或竞争

低价倾销

现金保证金、价格承诺、保函

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起,不超过4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延长至9个月。

反补贴

同上

政府补贴

同上

临时反补贴措施公告起不超过4个月。

保  障

公平条件下的数量猛增

数量激增

加征关税、关税配额、数量配额。

临时保障措施不得超过200天,最终保障措施一般不超过4年,特殊情况下总期限不得超过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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