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职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正文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修订罪名一览
发布时间:2011/5/19 11:09:21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ziteng
  (一)新增7个罪名为
  1.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133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
  2.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刑法第16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八)》第29条第2款)
  3.虚开发票罪
  刑法第20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33条)
  4.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刑法第210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35条)
  5.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刑法第234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八)》第37条第1款)
  6.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刑法第276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
  7.食品监管渎职罪
  刑法第408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49条)
  (二)修订三个罪名为
  1.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刑法第143条(《刑法修正案(八)》第24条)
  (取消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罪名)。
  2.强迫劳动罪
  刑法第244条(《刑法修正案(八)》第38条)
  (取消强迫职工劳动罪罪名)
  3.污染环境罪
  刑法第338条(《刑法修正案(八)》第46条)
  (取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