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2011年公务员招录资格复审公告
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11年公务员招考工作安排,5月10日市公安局对在北京市公务员报考中,报考市公安局职位且进入面试人选比例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为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资格复审时间
5月10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路线图见附件)
地址:海淀区德胜门西大街甲五号(积水潭桥西500米路北地铁集团院内---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大厅)
三、考生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1.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公务员考试报名表、公务员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所有北京生源考生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页与本人页)。
4. 201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5.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处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
6.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他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考生如在招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所提供材料、信息不符合我局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招录工作未尽事宜,将通过我局对外网站(网址:http://www.bjgaj.gov.cn)予以发布,请及时关注。
联系人:李斌 徐冰
联系电话:85222381 8522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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