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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命题精髓(83)
发布时间:2011/6/13 10:56:53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ziteng
  命题点解读
  命题点1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概念及特征

  1.概 念
  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与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
  2.特 征
  (1)索赔是双向的;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命题点2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包括合同中明示的索赔和合同中默示的索赔。
  合同中明示的索赔是指承包人所提出的索赔要求,在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中有文字依据。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要求,并取得经济补偿。这些在合同文件中有文字规定的合同条款,称为明示条款。
  合同中默示的索赔,即承包人的该项索赔要求,虽然在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中没有专门的文字叙述,但可以根据该合同的某些条款的含义,推论出承包人有索赔权。这种索赔要求,同样有法律效力,有权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这种有经济补偿含义的条款,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被称为“默示条款”或称为“隐含条款”。
  命题点3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按索赔目的分类
  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称之为工期索赔。工期索赔形式上是对权利的要求,以避免在原定合同竣工日不能完工时,被发包人追究拖期违约责任。一旦获得批准合同工期顺延后,承包人不仅免除了承担拖期违约赔偿费的严重风险,而月。可能提前工期得到奖励,最终仍反映在经济收益上。
  费用索赔:费用索赔的目的是要求经济补偿。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
  支,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补偿,以挽回不应由他承担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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