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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报关员复习知识:不可抗力和仲裁
发布时间:2011/6/14 18:08:50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 索赔
  (一)索赔的依据:违约是最基本的依据。
  (二)救济的方式
  1. 损害赔偿
  2. 解除合同
  3. 实际履行
  二.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
  1、 含义:在买卖双方签定合同后,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失或故意,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事件,以至于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
  2、 类型:一种是由自然原因引起:如水灾、火灾、干旱、大雪、地震等;另一种是由社会原因引起:战争、政府封锁禁运等。
  (二)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有关当事人可以在不可抗力的范围内免除相应的责任。
  (三)通知和证明:我国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证明。
  三. 仲裁
  (一)仲裁协议:独立于合同存在,可以在争议发生前也可以在争议发生后订立。
  (二)仲裁机构与仲裁庭:我国是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
  (三)仲裁裁决的效力:一般只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当事人不能够就同一问题再诉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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