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已经国家考试中心审核完毕,现在将发放“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必须加盖清远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公章(清远市卫生局医政科代章)才视为有效,考生凭此证方能进入考场考试。
2、经清远市、广东省及国家考试中心三级资格审核都通过的考生可以直接到市卫生局A幢201领取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也可以自行打印,然后凭缴费单到市卫生局A幢201加盖清远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公章(清远市卫生局医政科代章)。
各考生请互相告知。
清远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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