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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考点知识测试及解析(16)
发布时间:2011/6/25 17:29:3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下列关于假释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 对于因杀人、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当他们被减刑后,如果剩余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则可以假释
  B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消假释,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
  C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了各种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假释考验期满,剩余刑罚就不再执行
  D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解析:禁止假释的对象。A选项涉及禁止假释的对象的理解。对“累犯”和“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是指自始至终都不得假释。B选项涉及假释撤消和并罚问题。关于假释撤消选项没有错误,但关于数罪并罚方法有错,应当是刑罚执行中犯新罪的并罚,方法是“先减后并”。C选项与法律规定有所不符。《刑法》第85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本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C选项与85条不符之处是选项为“剩余刑罚就不再执行”,法律规定是“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故也属于说法有错的。不过,这似乎有点吹毛求疵。两种说法在“原刑罚不执行”效果上是一致的,那究竟有无实质差别?大概还有点,“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意味着视同刑罚被执行完毕,意味着假释考验期间视同刑罚执行期间。而“剩余刑罚就不再执行”则不具有前述的意味。关于这一项是否与标准答案一致,可能会有争议。在其他类型的考试中,如自考或大学的普通考试中,对于C选项的说法一般认为是错误的。D选项是关于“提前破格假释”的核准权限问题。依法(《刑法》第81条)应由最高法院核准而不是高级法院核准。
  答案:ABCD 

  下列哪些行为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A.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
  B.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
  C.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
  D.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
  解析:根据《刑法》第196条第3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265条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253条第2款的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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