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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疑难点分析辅导(13)
发布时间:2011/7/2 18:54:1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公司债券的转让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1.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债券的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2.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二、公司的财务、会计
  (一)财务会计工作的法律要求
  《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二)利润分配
  公司的税后利润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如果上年有亏损,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应当先用当年的利润予以弥补。
  2.扣除支付违反税法缴纳的滞纳金和罚款、违反合同缴纳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支付没收的财物损失等。
  3.按10%的比率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50%的,可不再提取。
  4.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5.向股东分配红利。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不得分配
  红利。
  (三)公积金的用途
  公积金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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