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变更
二、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变更
1)工程变更的范围 包括: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变更任何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改变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新增工程按单独合同对待;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2)变更估价的原则 包括:变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应以该费率计算变更工程费用;工程量表中虽然列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但对具体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则应在原单价和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新单价或价格;变更工作的内容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工作的费率和价格,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确定新的费率或价格。
3)可以调整合同工作单价的原则 包括: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10%;工程量的变更与该项工作规定的具体单价的乘积超过了接受的合同款额的0.01%;由此工程
量的变更直接造成该项工作每单位工程量的变动超过1%。
例题:[2006年真题]关于FIDIC合同条件下要求承包商递交建议书后再确定的变更,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承包商在等待答复期间,暂时停止所有工作 B.工程师发出每一项实施变更的指令,应要求承包商记录支出的费用 C.承包商提出的变更建议书只是作为工程师决定是否实施变更的参考
D.除了以总价方式支付的情况外,每一项变更均应依据计量工程量进行估价和支付
答案:A 解析:FIDIC合同条件下要求承包商递交建议书后再确定的变更,应注意的问题有:
①承包商在等待答复期间,不应延误任何工作;②工程师发出每一项实施变更的指令,应要求承包商记录支出的费用;③承包商提出的变更建议书,只是作为工程师决定是否实施变更的参考。除了工程师作出指示或批准以总价方式支付的情况外,每一项变更应依据计量工程量进行估价和支付。因此答案为A。
表7-1 《施工合同文本》和FIDIC条件下工程变更的比较

[NextPage]
工程索赔程序和依据
二、工程索赔程序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规定的工程索赔程序
当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第三方原因,给承包人造成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延误工期或其他经济损失,包括不可抗力延误的工期。
①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②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③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④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⑤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达不成共识时,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报送业主并相应通知承包人。
⑥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
⑦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和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也可按上述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例题:[2005年真题]下列关于建设工程索赔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设计变更发生后,承包人应在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通知
B. 索赔事件在持续进行,承包人应在事件终了后立即提交索赔报告
C. 索赔意向通知发出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D.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答案:D解析:设计变更不一定会发生索赔事件,答案A错误。索赔事件在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之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答案B错误。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而不是14天,C错误。
|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