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的计算
例题:[2006年真题]某工程项目合同价为2000万元,合同工期为20个月,后因增建该项目的附属配套工程需增加工程费用160万元,则承包商可提出的工期索赔为( )
A.0.8个月 B.1.2个月 C.1.6个月 D.1.8个月
答案:C解析:工期索赔值= ×原合同总工期,代入数字得 ×20=1.6。因此答案为C。
例题:[2006年真题]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要求保护施工现场的一棵古树。为此,承包商自有一台塔吊累计停工2天,后又因工程师指令增加新的工作,需增加塔吊2个台班,台班单价1000元/台班,折旧费200元/台班,则承包商可提出的直接费补偿为( )
A.2000元 B.2400元 C.4000元 D.4800元
答案:B解析: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200×2=400。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1000×2=2000。2000+400=2400。因此答案为B。
三、索赔的依据
①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签约文件(如备忘录、修正案等),经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②双方的往来信件及各种会谈纪要。但会谈纪要只有经过各方签署后才可作为索赔的依据。
③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
④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停电、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⑤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文件,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各种会计核算资料,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据。
四、索赔的计算
表 索赔的计算



例题:[2006年真题]某工程项目合同价为2000万元,合同工期为20个月,后因增建该项目的附属配套工程需增加工程费用160万元,则承包商可提出的工期索赔为( )
A.0.8个月 B.1.2个月 C.1.6个月 D.1.8个月
答案:C解析:工期索赔值= ×原合同总工期,代入数字得 ×20=1.6。因此答案为C。
例题:[2006年真题]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要求保护施工现场的一棵古树。为此,承包商自有一台塔吊累计停工2天,后又因工程师指令增加新的工作,需增加塔吊2个台班,台班单价1000元/台班,折旧费200元/台班,则承包商可提出的直接费补偿为( )
A.2000元 B.2400元 C.4000元 D.4800元
答案:B解析: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200×2=400。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1000×2=2000。2000+400=2400。因此答案为B。 [NextPage]
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
第三节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
一、我国工程价款的结算方法
1.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
表 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工程价款约定的内容

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
2、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
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1)预付备料款的金额。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各工程类型、合同工期、承包人式和供应体制等不同条件而定。
2)工程预付款的扣回。扣回的方法如下。
①可以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备料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基本表达公式为:
T=P-M/N
其中:T为起扣点;M为预付备料款限额;N为主要材料所占比重;P为承包工程价款总额。
②建设部《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在承包人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10%后,由承包人开始向发包人还款,发包人从每次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发包人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期前三个月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按逐次分摊的办法扣回。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
1)工程量计算
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方法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在14天内核实。若发包人在14天内没有核实,则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被视为确认。对承包人超过设计图纸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以及由于变更、索赔、奖励等构成的追加收入。追加收入并不包括在签订的合同总金额之中,而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追加收入。
2)工程进度款支付
①根据确定的工程量,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方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需明确延期支付时间和发包方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②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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