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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报关员考试基础知识辅导第三章讲义提炼(6)
发布时间:2011/8/13 21:21:31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①经初次查验未能查明货物的真实属性,需要对已查验货物的某些性状做进一步确认的;
  ②货物涉嫌走私违规,需要重新查验的;
  ③进出口收发货人对海关查验结论有异议,提出复验要求并经海关同意的;
  ④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情形
  注意:已经参加过查验的查验人员不得参加对同一票货物的复验。
  (6)径行开验:
  ①报关单位不在场,但须有见证人在场(仓库管理人员等),并在报告上签字。
  ②可以径行开验的情形(考点)
  A、进出口货物有违法嫌疑的
  B、经海关通知查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届时未到场的
  2、配合查验:
  (1)负责搬运货物、开箱、封箱
  (2)回答提问,提供有关单证
  (3)协助海关提取需要作进一步检验、化验或鉴定的货样,收取海关开具的取样清单
  (4)确认查验结果,在《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签字
  多选题(历年考题)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配合海关查验的工作主要包括:
  A、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
  B、回答查验关员的询问
  C、负责提取海关需要作进一步检验、化验或鉴定的货样
  D、签字确认查验记录
  答案:ABD
  3、货物损坏及赔偿
  (1)海关的赔偿范围:
  仅限于实施查验过程中(之前和之后损坏,海关不赔偿),由于海关关员的责任造成被查验货物损坏的直接经济损失。
  (2)以下情况海关不赔偿:(重要考点)
  ①搬运货物、开箱、封箱不慎造成损坏的
  ②易腐、易失效货物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内变质失效的
  ③正常磨损
  ④在海关查验之前已经损坏的或海关查验之后发生的损坏
  ⑤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等
  ★注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海关查验时对货物是否受损坏,未提出异议,事后发现损坏的,海关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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