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缔约过失责任
条件
缔约一方有损失-赔偿的首要条件
缔约当事人有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要约生效时产生
合同尚未成立-与违约责任的主要区别
缔约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损失由违反先合同义务引起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四种情形)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违反缔约中的保密义务-发包人得知投标人情况,泄露或不正当使用
在施工领域的缔约过失责任
代理人隐瞒无权代理事实
施工企业不具备资质等级而投标
没有进出品许可证而谎称获得
故意隐瞒标的物的瑕疵
17. 合同的生效的条件
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18. 合同生效的时间
一般规定-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口头合同-承诺时生效
书面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批准、登记类-办理相关批准登记后生效
19. 附条件合同的生效
附条件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是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记恨要诀】不让坏分子得逞
20.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与处理(五种)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相对人可以催告其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 ,视为拒绝追认
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以通知方式作出
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
相对人可以催告其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经被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
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以通知方式作出
表见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表见代理人并未获得被代理人的书面授权,是无权代理
客观上存在让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备代理权的理由
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
【记忆要诀】代理有效,保护善意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
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本质上比较接近表见代理,善意第三人很难判定法定代表人是越权,所以合同也有效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一般情况下无效
两种特殊情况有效:经权利人追认或通过订立合同取得了财产的处分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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