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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二章重点(11)
发布时间:2011/8/17 9:44:2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ziteng

  51. 仲裁委员会

  不按行政区划设立,市级以上可设立

  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

  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52. 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的内容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仲裁事项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重要,因仲裁无法定管辖)

  仲裁协议的作用

  合同当事人均受仲裁协议的约束

  是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仲裁的先决条件

  排除了法院对纠纷的管辖权

  仲裁机构应按仲裁议进行仲裁

  53. 仲裁裁决的撤销

  撤销仲裁的机构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撤销的相关期限

  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法院在受理撤销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裁定

  54. 仲裁裁决的执行

  仲裁委员会本身无强制执行力

  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后由法院强制执行

  55. 诉讼中的证据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56.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

  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不同级别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建设案件的分工

  每一级均受理一审民事案件

  争议标的金额的大小是确定级别管辖的重要依据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地域管辖

  同级人民法院在受理第一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权限分工

  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一般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专属管辖,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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