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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第四章重点解析(4)
发布时间:2011/8/17 9:48:45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ziteng

  三、 设备检验方法

  (一)设备开箱检查

  设备出厂时,一般都要进行良好的包装,运到安装现场后,再将包装箱打开予以检查。设备开箱检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派代表参加。设备开箱应按下列项目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箱号、箱数以及包装情况。

  (2)设备的名称、型号和规格。

  (3)装箱清单、设备的技术文件、资料及专用工具。

  (4)设备有无缺损件,表面有无损坏和锈蚀等。

  (5)其他需要记录的情况。

  在设备开箱检查中,设备及其零部件和专用工具,均应妥善保管,不得使其变形、损坏、锈蚀、错乱和丢失。

  (二)设备的专业检查

  设备的开箱检查,主要是检查外表,初步了解设备的完整程度,零部件、备品是否齐全;而对设备的性能、参数、运转情况的全面检验,则应根据设备类型的不同进行专项的检验和测试,如承压设备的水压试验、气压试验、气密性试验。

  (三)单机无负荷试车或联动试车(见第四节有关内容)

  四、不合格设备的处理

  1.大型或专用设备

  检验及鉴定其是否合格均有相应的规定,一般要经过试运转及一定时间的运行方能进行判断,有的则需要组成专门的验收小组或经权威部门鉴定。

  2.一般通用或小型设备

  (1) 出厂前装配不合格的设备,不得进行整机检验,应拆卸后找出原因制定相应的方案后再行装配。

  (2) 整机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能出厂。由制造单位的相关部门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原因、提出处理方案,如是零部件原因,则应进行拆换,如是装配原因,则重新进行装配。

  (3) 进场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得安装,由供货单位或制造单位返修处理。

  (4) 试车不合格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并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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